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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市住建局关于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停工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 深圳住建头条  信息提供日期:2018-09-15   浏览:7803

【紧急通知】市住建局关于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停工的紧急通知


各区住房建设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超强台风“山竹”将于9月16日上午到中午近距离袭击深圳,可能成为20年来影响我市最严重的台风。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深圳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已于9月15日8时启动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全市进入台风紧急防御状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防御台风“山竹”工作的紧急通知》(详见附件1)。为全面落实省、市三防工作部署和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详见附件2),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持警惕

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足够警惕,高度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及时转发有关信息和要求至每一个工地,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十个到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项防御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二、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及时撤离危险区域人员

(一)即刻起,全市建筑工地全面停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做好现场人员撤离准备工作,提前与辖区应急避险部门联系,落实安置点,准备有关生活物资。各监督机构要立即将所有监督人员派至一线,检查督促建筑工地全面停止施工作业,并做好相关防御措施。


(二)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等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应立即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并在深基坑和临时围墙等处设立警示牌和警戒措施。


(三)对工棚、脚手架、塔吊等现场施工设施进行全面加固。一是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围挡防风有关要求,做好施工围挡(特别是轻型围挡)的加固措施。二是严格执行《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贯彻市领导指示精进一步做好防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防指〔2018〕 134 号 )要求,对大鹏湾、珠江口等沿海重点区域(大鹏新区、宝安区、南山区、盐田区)工程安装高度超过50米的塔吊,要组织人员对塔吊降低三个标准节;其它区域内工地塔吊达不到抗风耍求的,应采取同样降节措施。降低塔吊标准节的作业应在白天作业,并符合相关规程规定。


(四)在台风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生效时或接收上级有关部门撤离指令时,立即组织工地活动板房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就近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工作。


(五)各在建工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应全面排查起重机械、基坑、外脚手架等可能影响到的居民生活区、住宅区,特别是居民生活密集区及重点重大民生区域,对评估存在风险或隐患的,应第一时间向辖区政府、区住建部门、三防办及街道办通报,在台风红色级别预警生效时或接收上级有关部门撤离指令时,会同上述部门做好周边居民撤离工作。


三、强化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专家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四、加强值班值守,及时上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移动方向、强度和风力,及时掌握台风带来的暴雨量级、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要求,及时收集上报防风防汛工作情况。汛情未解除、台风影响未结束前,各级检查督查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各种抢险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785028,83785038。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防御台风“山竹”工作的紧急通知

附件2: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贯彻市领导指示精进一步做好防风工作的紧急通知

 附件见https://mp.weixin.qq.com/s/p3d2bxA7OVPMwG7ZCMhLcg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