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米乐M6官方网站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2-04-05 浏览:4178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
建会秘培[2012]005号
关于举办“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宣贯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12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204号公告批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59-2011,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5.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同时废止。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建标实函[2011]12号)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4号)精神,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9、5.0.3、10.0.6、12.0.3(6)、15.0.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正确运用标准科学评价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引导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行为,严格执行新标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实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我们特决定继续举办“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宣贯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2年4月16日—4月18日 深圳市(16日全天报到)
二、参加对象
各地住房城乡建委(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行业协会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安科长、资料员、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人员;从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有关人员等。
三、主要内容
(一)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适用范围;
(二)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及第4.0.1、5.0.3条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三)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主要内容解析及关键技术应用(总则、检查评定项目、检查评分办法、检查评定等级);
(四)结合国家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中强制性条文规定讲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要求与监管要点;
(五)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讲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办法及工作要求;
(六)结合行业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执行中的疑点、难点讲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
(七)建筑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与信息化技术应用;
(八)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案例分析与管理创新及经验交流。
四、培训方式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直接参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起草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内权威专家、教授级高工进行业务授课、研讨与经验交流,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培训结束,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每人800元(含资料费、证书、文具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传 真:(010)88553169
电 话:(010)51901306 88553169
联系人:王晓琴 伍志强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最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宣贯
及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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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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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报名电话兼传真:(010)88553169;联系人:刘刚 18701088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