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耗目标将纳入政绩考核
12
月1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节能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坚出席会议,副省长佟星作了讲话。
目前,广东已经确定“十一五”期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的目标,即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必须从2005年的0.79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66吨标煤/万元。会议决定,将这一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级以上市来确保实现,佟星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签下了“军令状”——节能目标责任书。
今年全年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3%左右
近年来,广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狠抓节能降耗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省GDP达到22366亿元,约占全国的1/9;万元GDP能耗为0.79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1.08吨标准煤,分别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5%和42%,均处于全国最先进水平。今年上半年,我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7%,继续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在对我省近年来节能降耗所取得成绩作出肯定的同时,佟星进一步指出,尽管我省节能工作全国领先,但从世界范围来看仍不乐观,还存在许多不足。与此同时,由于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在“十一五”时期面临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广东的重大任务,对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此,我省确定了“十一五”时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的目标,并通过分解落实到各地级以上市来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
降耗目标将纳入政绩考核
根据全省不同地区发展情况,每个地级以上市节能降耗要求有所不同。具体来说,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和列入国家、省循环经济试点的城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18%或以上;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城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16%。另外,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达到21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
佟星要求,按照上述目标要求,今后要着力抓好五方面的工作。首先,着力抓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建立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以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并加快优化能源结构。第二,着力抓好工业、交通、民用、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第三,着力抓好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加强节能技术的自主创新,加强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节能材料应用推广,加强节能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四,着力抓好节能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2007年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经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第五,着力抓好节能管理队伍和能源统计、计量管理等基础建设,开展经常性的能源消耗监测分析,及时编写和公布全省能源利用状况。
佟星进一步强调,为确保目标实现,节能目标实现情况要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要考核指标。凡是未能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