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严控增量 盘活存量 管住总量 集约高效机制
笔者昨日(2月26日)获悉,我省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通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机制,严把土地闸门,集约用地成效明显,在GDP节节向上增长的同时,新增亿元GDP建设用地呈现逐年下降之势:新增亿元GDP建设用地在2005年比2002年下降65%以上的基础上,2006年又比2005年下降了18.8%。这体现我省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由外延粗放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六个一律不批”
源头控制供应总量
为从源头上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我省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重点做到“六个一律不批”:凡是不符合土地总体规划的,一律不批;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批;凡是没有通过建设用地预审的,一律不报批;对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年度计划指标已用完的,未依法及时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律不受理新增建设用地申请;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未按预审要求完善相关内容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禁止性项目、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项目、别墅项目、高尔夫项目,一律不得报批用地。
以“集中”促“集约”
严格控制用地指标
为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准入门槛,我省颁布实施了《广东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有关控制指标除将我省的城市等别由国土资源部规定的五等细化为十等外,还适度提高了投资强度。同时规定所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0%;所有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格控制厂区绿化率,不得建造“花园式”厂房;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我省以“集中”促“集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产出率。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要求,将工业项目用地集中安排在工业园区,杜绝规划跟着项目走,土地任由投资者圈占的现象。同时,设置项目入园条件,保证引进项目的质量。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求在科学城的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500美元/平方米。
“多管齐下”
盘活消化存量土地
据2004年调查,全省城镇共有存量建设用地约53万亩,其中闲置土地就有40.71万亩;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约占全省总量的88.5%;闲置土地约占76.8%。我省加大力度,排除干扰,坚决收回和消化利用闲置土地。如广州市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制订了相关处理办法,共收回闲置土地1059宗,面积3.2万亩。对通过受让获得的已满1年未使用的土地,收取闲置费,以提高土地闲置浪费的风险成本。采取“易主、易用、易权、易位”等方式,置换、调整使用闲置土地。探索建立土地银行发行土地债券,提高政府收回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