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 信息提供日期:2007-12-20 浏览:962
据了解,从今年10月中旬至明年1月31日,汕尾市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和总工会等几个部门,按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近年来,汕尾市劳动保障、建设等几个部门采取了有效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拖欠工资现象还时有发生。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明年元旦和春节(简称‘两节’)期间,让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而开展了此次专项活动。
据悉,这次专项检查范围,主要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包括各地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情况。
目前,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已进入执法检查阶段,汕尾市各级劳动保障、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在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对存在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问题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或拖欠、克扣工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