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7-12-26 浏览:1552
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创卫”工作的成果,提高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建设一个适宜城市居民居住、生活的良好环境,树立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良好形象,广州市建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据悉,市建委将组织专人对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检查,对未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处理。
广州市建委指出,施工单位负有实施文明施工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负有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应根据合同条款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标准;监理单位应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的落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应根据职责,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文明施工设施的维护管理,发现围蔽设施损坏、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残缺、损毁或路面破损、排水堵塞等,要及时更换或维修。
广州市建委明确,元旦起至春节结束,除施工工艺需要外,各区(县)原则上不再批准非重点项目夜间施工,无“延长作业时间证明”而夜间施工的工程,市建委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