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1-03 浏览:1389
临近年底,欠薪问题再度成为引起关注。从江门市建设局获悉,到目前为止,全市2007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未发现拖欠工人工资现象。
据介绍,江门市建设局去年以来在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实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公示制度,把建筑工人的权益和投诉电话公示告知建筑工人,引导建筑工人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和遇到拖欠工资问题时采取合法解决渠道;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设局联合印发了《江门市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主要针对外来施工企业和3年内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江门市企业。在工程开工前,按一定比例把工资保证金划拨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户,保障在发生拖欠工资时,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