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汕头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2-25 浏览:2067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查。 省建设厅高度重视这次复查工作,由省建设厅安全管理处和省监督总站同志带队,组织 20 多名行业专家组成 6 个检查组,对全省第二批共 51 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
经复查,第二批受检企业中有 21 家基本符合要求; 14 家企业暂不符合要求,待进一步整改后再次复查; 16 家严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建设厅将对其作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详见附件 1 、 2 )。
(二)各地建设局(建委)大力支持和配合复查工作的开展。 各市建设局(建委)大力支持和配合这次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督促本地区受检企业认真做好迎接复查的各项准备,推荐了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作为检查组成员,使这次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大部分受检企业十分重视,态度端正,积极配合。 大部分受检企业在复查前均开展了自查自改工作,对在建工程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做好复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复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分管施工安全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均直接接受复查,较为详细地解答复查人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记录复查组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迅速行动,落实整改。
但检查中也发现,仍有少部分企业对复查工作不重视,准备工作较差,分别是佛山市顺德区永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恒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田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宏协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通源建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桂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天境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粤恒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智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宇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骏隆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兆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海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天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复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部分企业没有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台帐,没有制定有效的安全隐患复查措施;个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2 、部分施工企业没有制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年度安全生产实际投入与计划差别较大。
3 、部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数量不满足规定要求。
4 、部分施工企业没有按规定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5 、部分受检企业没有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没有按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购置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6 、部分受检工程没有按规定要求编制、审核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方案编制人员没有参与专项验收。
7 、部分企业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缺乏可操作性,救援演练记录不真实。
8 、部分受检项目安全隐患较多,施工起重机械、“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临时用电等存在问题不少。
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
针对这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凡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暂扣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任务;对已承接工程任务的应暂停施工,经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二)凡经复查安全生产条件暂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复查组提出的意见,迅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将落实整改情况报给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
(三)有关市建设局 ( 建委 ) 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要重视复查组发出复查整改意见书中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实事求是地组织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复查验收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建设厅。
(四)各市建设局(建委)要根据这次对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抽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施工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