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定重要基础设施必须修建地下防护工程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07 浏览:1289
日前,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透露,今后山东省将建设城市紧急状态下公众避险避难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大型工程项目等必须修建地下防护工程。
从今年起,山东省政府将把人防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完善紧急状态下人员疏散与安置措施,建设城市紧急状态下公众避险避难场所。
山东省将把人防工程建设明确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并保证执行,逐步建立起地上地下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规划、同步建设且必须兼顾人防要求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机制。
山东省要求,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地下交通干线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必须考虑防空需求,具备防护功能。政府投资的重要基础设施、大型工程项目、商业文化体育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要按规定修建地下防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