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四川建设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08 浏览:1206
一是建设单位在深基坑工程开工前,要组织专家对每一个深基坑工程的施工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支护方案进行评审;二是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各种不同工况编制详细、可行的施工专项方案;三是勘察单位要迅速对场地地质条件和地质问题进行复查,发现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补勘,提出处理措施和解决方案;四是设计单位要根据勘察资料和周边情况对深基坑工程设计进行全面复核;五是监测单位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对深基坑工程和相邻设施进行监测;六是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的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严格检查施工各环节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监督机构;七是市、区工程质监站和安监站要组织专家从政府监督角度对各自分管的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抽查,发现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整改;八是市、区建设局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监管,要制订《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地铁工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加强地铁项目质量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