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4月1日起调整
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11 浏览:4468
一、 从2008年4月1日起,我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32元/工日、二类工30元/工日、三类工28元/工日、四类工26元/工日。
二、 2008年4月1日以后,编审工程概算、预算、标底、最高报价值时,其人工工资单价应根据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参考价确定。施工企事业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各人工参考价,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得低于揭阳市政府限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 2008年4月1日以前已经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开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可参照合同开工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参考价,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人工工资单价,签订补充协议。
四、2008年4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已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未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可参照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参考价,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人工工资单价,签订补充协议。
五、 2008年4月1日以前已竣工或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仍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