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四川省建设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8-04-18 浏览:1816
2007年,莱芜市建管处认真履行建筑市场管理职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70家企业的不良行为93起(其中,严重不良行为2起、一般不良行为91起),并在莱芜建筑业网站、市工程建设信息网和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进行了公示,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根据《莱芜市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暂行办法》,该市将70家建筑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了通报。对发生一般不良行为累计满3次的4家建筑施工企业,取消2007年度一切评优评奖资格,一年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不得增加资质增项;对河北某建筑公司的进莱施工备案证不予年检备案,所承揽的工程竣工后,自动退出莱芜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