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四川省建设厅 信息提供日期:2008-07-08 浏览:1357
在统筹考虑全省各县综合实力、发展潜力和区域布局,初期确定在阎良区、陈仓区、武功县、耀州区、韩城市、旬阳县、汉台区、商州区、宝塔区及神木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建筑业强县试点工作。对于确定的建筑业强县,至少要拥有两个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并且从2008年起每年扶持一家总承包企业升为二级,强县增加值年增长率不低于16%,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每年由省建设厅进行命名和表彰。
据悉,陕西省建设厅将从九个方面加大对建筑业强县扶持服务力度。1、设立农民工培训基地,优先安排建筑行业农民工的技能提升培训。2、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建筑业强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向省建设厅报批,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建筑业强县的建筑业企业申报二级及以上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的资质)达到资质标准60%的给予批准。4、建筑业强县的建筑业企业参加安全“三类人员”培训,费用减半。5、建筑业强县的建筑业企业为企业所有的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时,劳保统筹费全部按80%返还。6、组织建筑业强县建筑企业优秀的管理者赴南方培训学习。7、建立市场推介平台,搭建和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的交流平台。8、建筑业强县的施工企业在我省承建的工程项目,参加“省级文明工地”及“长安杯”评选只要工程规模达到相应标准的60%,就可以参加评选,并且不受指标限制。9、各试点县也要制定支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实施走出去战略,做大做强当地建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