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7-31 浏览:1794
为确保奥运期间建筑施工工地安全和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江门市建设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建筑施工管理。
一、 抓落实,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1、落实层级责任制。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落实企业、项目、施工班组的层级管理责任, 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各建设局、监督机构要随时督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管理到位,强化对旁站监理人员、项目总监的监督,同时注意敦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落实制度、措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平安十”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隐患排查制度、起重设备登记等制度。各建设局、监督机构从严执行动态管理办法,恪守职责。
3,落实检查效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落实企业和项目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跟进整改。各建设局、监督机构要结合当地管理情况,分析确定重点、难点和盲点,会同各有关方面及时处理。
二、 抓各项不稳定因素排查,确保社会稳定
1、摸清工地居住人员情况。自觉执行在建工地不得住人的规定,对居住在工地生活区的所有人员进行核实并建册登记,与本工地无关人员不得允许在工地生活区留宿。
2、明确工地人员管理制度。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健全管理工地人员值班制度, 明确企业、项目、班组的管理责任,各负其责。
3、实行动态控制。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工地人员情况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工地人员情况。
4、落实拖欠工资问题排查,及时妥善处理拖欠工资问题。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公示制度,依时发放工资并将工资发放情况在工地进行公示。各建设局、监督机构及时掌握处置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
三、各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奥运期间建筑工地安全和稳定工作,
检查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