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8-29 浏览:1449
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实施珠海市建设项目协同审批制度的意见》。据悉,从今年10月1日起,珠海市建设项目审批将试行“一窗受理、分段牵头、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协同审批制度,申报人只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这个“超市”通过“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填写一张表格,得到一个受理编号,即可享受到便捷的“套餐”服务。市政府各部门还将为重大项目的审批提供绿色通道,着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该制度试行后将于明年元旦起全面实施。
审批效率总体不高直接影响投资环境
近年来,珠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摸索中前进,不断取得新进步。2006年,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报建审批由原来的分散审批变为集中审批,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然而,总体审批效率仍然不高,直接影响到全市投资环境和发展优势。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对筛选的政府投资市政类、房建类和社会投资类等三个具体项目进行的统计分析看,项目从立项到拿到《施工许可证》,平均报建时间为304天,其中职能部门审批时间平均为156个工作日。这其中还不包括三个项目选址和用地审批的时间。
据介绍,造成目前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较长情况的原因很多,在政府内部主要是:审批部门和环节多,每个项目最少要经13个部门共28个环节的审批;审批过程复杂,没有统一的审批流程,多个审批环节互为前置,互相牵制;资料信息和审批结果不能共享,申报人重复工作多,需要向不同部门提交同样资料并审核原件;有些审批环节没有时间限制,延长了审批时间。
“一窗受理”实现“四个转变”
据了解,协同审批制度中最主要的内容是运作模式、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这三个部分。其中在运作模式上,协同审批采用“一窗受理、分段牵头、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
同时,“一窗受理”实现了“四个转变”:由多窗受理向一窗受理转变,由填写多张表格向填写一张表格转变,由多次提供基本信息资料向一次提供转变,由多个受理编号向一个受理编号转变,从而达到既方便办事,又便于管理和监控的目的。
实施协同审批制度后,部门与部门之间审核结论互认、行政文书互换、审批结果互传,减少申办人重复劳动;政府与社会之间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资讯公开,以政务服务网站为依托,便于表格下载和信息查询,实现阳光审批。
据了解,目前在建设项目报建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没有固定工作流程,各个部门之间、同一个部门的不同科室对审批环节和顺序认识、理解也不尽相同。
对此,“协同审批制度”把对流程的再造和确认作为工作重点。流程按投资来源、工程种类的不同将建设项目划分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两大类,其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又细分为市政类和房建类两个类别。三个类别的审批流程各有不同,提交的资料也不同。各类建设项目的协同审批均按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审批三个阶段进行,并分别由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作为牵头责任部门。
“协同审批制度”在审批时限上分为一般项目审批时限和重大项目审批时限。根据再造后的流程和时限,政府投资市政类一般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需要115—12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房建类一般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需要121—151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一般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需要113—128个工作日。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重大项目,各部门将提供绿色通道,审批时间再提速三分之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