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汕头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9-05 浏览:1356
广东省建设厅于 8 月 19 日 至 8 月 24 日 组织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江门、惠州和肇庆 8 个城市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奥运期间各地强化施工安全监管情况
从这次施工安全督查情况来看,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省建设厅以及当地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奥运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施工隐患排查和跟踪整改,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奥运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其中,深圳市、珠海市、肇庆市、江门市等地区开展奥运期间隐患排查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奥运期间施工安全监管重要性,周密部署,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得到切实、有效地开展。在 7 月中旬召开的全省第三季度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上,省建设厅对奥运期间、防汛、防台风、防酷暑高温等工作作了认真部署。会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及时转发或印发通知,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了检查,督促和指导施工企业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隐患的整治,对重大隐患建档登记,挂牌督办,跟踪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到位。在这次督查中,被随机抽查的项目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管理较好的工程有: 中建三局一公司承建的深圳市科技园迈瑞总部大厦、中建二局承建的深圳市半岛城邦工程、广州房实总公司施工的广州番禺天安菁华公寓等。
(二)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排查、整治。通过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巡查、抽查以及针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排查出安全隐患整改组织的“回头看”工作,全省各地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批涉及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等多发性事故隐患,全面提高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据统计, 7 月份以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施工安全检查中,共检查在建工程 2563 项(次),其中深基坑 286 项,高支模 435 项,建筑起重机械 1842 台,排查安全隐患 80 处,发出整改通知书 635 份,停工通知书 68 份。另外,省建设厅派出的 6 个督查组,对 8 个地级以上市进行督查,抽查 32 项在建工程,下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执法建议书 7 份,责令 7 项在建工程局部停工或限期整改(见附件《奥运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督查重大安全隐患工程一览表》)。
(三)在建工程防高温、防汛、防台风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建设厅或当地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沟通联系,针对各类恶劣天气频发的特点,并结合本地区施工安全生产状况,做好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后的响应工作:一是通过通知、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建设各方发布预警提示,提前部署,及早安排,制定预防措施;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将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四是指导施工单位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意识。督查中发现,大部分受检工程制定了防高温、防台风的应急措施,基本执行“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午休延长”,较为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控制加班加点和午后高温露天作业,向工人提供清凉饮料,工地现场配备防暑降温药品以及各类防汛、防涝应急物资。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意识增强,监管成效明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建立起重机械监管台帐,对本地登记和使用的起重机械能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有序开展,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五)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大部分施工企业分别制订和完善了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其中,佛山市建设局还专门向地方财政申请了 20 多万元,专门用于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等市已组织或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存在主要问题
这次督查也暴露了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布置不细致、重点不突出,排查记录不清晰,跟踪整改不到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缺乏可操作性,组织开展的救援演练内容单一,缺乏针对性。
(二)部分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缺乏对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监管,总承包单位没有严格审查专业分包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施工现场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在抽查中发现,有部分起重机械安装协议既没有明确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也没有明确起重机械顶升拆卸、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存在责任盲区。
(三)部分监理企业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没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也没有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理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这次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 7 家建筑施工企业和 7 家监理企业(详见附件《奥运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督查重大安全隐患工程一览表》)给予通报批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本次被通报企业、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名单在各地工程交易中心的信息屏幕上进行滚动公布。有关市建设局(建委)和施工安全监督站要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这次被通报的相关责任企业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量化扣分。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抓好台风汛期、酷暑高温等时期的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防汛、防台风、防高温措施,储备应急物资,组织应急队伍,切实提高建筑工地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工业园区、开发区、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地下暗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序验收制度,确保危险源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各项防护措施落到实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予以高度重视,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落实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不放过任何监管盲区,严防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顶升、拆卸过程的监管,不断完善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度。同时,要督促和引导相关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积极参加我厅组织开展的培训考核,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另外,各市建设局(建委)应根据实际,对我省使用量大面广的物料提升机制订评估办法和分类检测标准,并于 9 月 15 日前 报我厅安全管理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