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09-16 浏览:1337
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加强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措施,狠抓落实,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做到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站、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以施工现场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三级教育是否到位、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安拆、房屋拆除、施工用电、脚手架、“三宝四口”为检查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对于不制定、不执行整改措施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中秋”和“国庆”期间的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要亲临一线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管辖范围内建设工地的情况,发现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