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城市规划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8-12-15 浏览:1456
[现状]
目前欠薪预计8000万以上
今年清欠工作的形势很严峻,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南京市各大建筑企业日子也都不太好过,不少出现了资金紧张的状况。“往年,全市建设领域发生的拖欠顶多三四千件,但今年最多的一个区就有五六千件,全市则突破了2万件。”南京市建工局党委书记胡宁在会上披露了一组数据。今年以来该局已经清理拖欠工程款8322万元,清理民工拖欠工资2356万元,涉及5451人,这些数据比往年同期均有所上升。南京市建委基建处处长、南京市清欠办投诉中心负责人徐勇表示,就在上个星期,南京市清欠办对在建项目的摸底调查显示,各项目单位愿意承认的民工工资缺口估计已经达到8000万元。
[要求]
恶意欠薪企业将被逐出南京
大会明确,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南京市清欠办将对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作为不良记录载入信用管理手册,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无限期停止其参加工程招标”的处理,对负责人进行“列入黑名单,并无限期停止其在宁承接工程”的处理。针对年底讨薪中存在的恶意讨薪、一些包工头或者施工单位“混水摸鱼”的现象,南京市清欠办指出,凡是当事双方存在质量、工期、造价等方面的纠纷,不属于清欠范畴,但仍到政府部门群访,且不听劝解的;施工企业指使劳务公司或包工头雇佣他人或冒充被欠薪人员,聚众到政府或政府部门上访的。相关企业和负责人也将都被列入黑名单,并无限期停止其在宁承接工程。
[保障]
可适度超支提取工资保障金
南京市建委副主任邹建平在会上表示,分包单位暂不能解决拖欠的,由总包单位先行垫付拖欠款项,总包单位暂不能解决拖欠的,由建设企业先行垫付拖欠款项。建设企业暂不能解决拖欠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提取民工工资保障金先行垫付拖欠款项。徐勇告诉记者,南京市从2006年开始,就实施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凡在南京市行政区划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建筑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前,必须缴纳保障金。邹建平表示,如果部分企业资金周转和安排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提取民工工资保障金,甚至可适度超支借用企业上交的民工工资保障金。超支幅度将根据申请企业的社会信用和经济实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