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3-30 浏览:1176
日前,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坍塌、高坠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认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立即组织开展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暨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整治,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检查中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未落实的,要进行停工整改。对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排查工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任主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通知指出,针对目前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拆除工程施工必须选择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严禁无资质承接拆除工程业务。拆除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安全备案等法定手续,施工单位要编制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坚决杜绝违规、违章,野蛮拆除的行为。要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规定,切实保证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法定建设程序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法定建设手续不健全的一律停止施工。对新建工程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或建设手续不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待法定建设手续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