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驻沪办事处表彰2008年进沪施工优秀企业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3-31 浏览:2006
山东省驻沪办事处召开该省进沪施工企业2008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上,本着“进一步发挥驻外办事处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建筑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宗旨,山东驻沪建管处与进沪建筑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书”。
2008年,山东驻沪建筑企业努力开拓市场,走特色经营路子,经营工作取得稳健发展。至2008年底,纳入山东省驻沪建管处管理的该省进沪各类建筑企业共69家,全年上海市场完成产值1.5亿元;各单位在上海周边市场承接的项目合同额约10.13亿元,完成产值约5.83亿元,与2007年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为加快山东驻沪建筑企业发展,更好地树立齐鲁建筑品牌,山东驻沪建管处决定从今年起与进沪施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书”,协调指导企业适应上海建筑市场的管理,帮助企业赢得更多市场份额。
根据“服务协议书”条款,山东驻沪建管处具体在六个方面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管理服务:一是加强企业资质与企业人员资质管理服务;二是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三是加强统计报表与纳税发票管理服务;四是加强农民工工资与农民工维权管理服务;五是加强综合治理与应对突发事件管理服务;六是加强企业考评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服务。
山东省建管局副局长李祥瑞在签约仪式上表示,这些年来,山东进沪建筑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山东驻沪建管处多年来的管理和服务。如今,山东驻沪建管处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书”,变企业上门“讨服务”为主动下基层“送服务”,这种做法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