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4-08 浏览:1158
近日,番禺区建设局又联合区地震办和相关职能单位,对反映存在较严重安全问题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现场详细勘查,部分建筑由于设计时间较早,当时规范要求较低以及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等原因,在抗震方面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番禺区建设局要求原设计单位主动与项目业主单位联系,尽快对涉及公众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构筑物)开展一次回访,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对没有设计单位或施工图纸的建筑物(构筑物),区建设局已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区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