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办法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4-10 浏览:1191
从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为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该厅日前出台《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办法》,提高投资监管效能,促进反腐倡廉。
该《办法》要求,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各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筹备、实施工作进度,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该《办法》指出,督查的重点包括: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及规定的投向;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发展改革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国土资源、环保、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公开;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等。
发现被督查单位违反项目建设和管理规定的,督查组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可建议有关部门暂停拨付建设资金,直至暂停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