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业再祭安全生产监管大旗
信息来源: 中国工程建设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4-14 浏览:1352
山东是我国建筑业大省,施工队伍足迹遍布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2008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9起,死亡28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20.83%和6.67%,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达到近10年来的最低点。最近,他们根据全省建设工程特点,针对建筑企业相对薄弱环节,相继出台《2008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析报告》、《2009年全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为达到全省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2以内,年事故下降率保持在2%以上的目标,省建筑业主管部门推出十项保证措施,全面构筑安全防护网络。
十项保证措施分别为,一是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强化施工现场综合管理。依据《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实施暂行办法》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绿色施工导则》,加强施工现场的综合管理,努力打造以“四节一环保”为重点内容的“绿色”施工现场。
二是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紧密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创建一批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工具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施工作业规范化”为标志的文明工地,提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生活食宿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卫生医疗设施、安全作业环境的考核力度,突出“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管理理念。年内计划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95个,优良工地300个,安全文明施工小区10个。
三是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认真组织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拉网式、地毯式、无遗漏,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精心组织夏季、雨季、秋季以及其他期间专项检查,确保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将在年内组织2至3次暗访检查,以整治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防护不到位的工程为主要目标。
四是认真落实起重机械管理规定,有效遏制起重机械事故。制定颁布《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购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的管理;制定颁布《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产权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三项制度,年底完成产权登记工作,启动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管理工作;颁布《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起重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及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等地方技术标准;加快《起重机械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速度,在产权登记的同时建立全省起重机械数据库,利用计算机网络提高管理效能。
五是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治,有效防止较大事故发生。认真执行《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管理,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健全组织、完善方案、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深入细致,着力抓好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起重机械使用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告知制度,切实强化开发园区、旧村改造、城乡结合部、招商引资以及私营民营企业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有关规定,推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本好转。
六是认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制定颁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切实提高考核人员的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制定颁布《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设置规定》,扶持、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提高培训考核质量;组织编写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教材,完善全省统一计划、统一大纲、统一题库、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五统一”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坚决制止无证上岗作业行为。
七是精心组织“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复审,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履职审查,切实提高“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八是加强施工现场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安全防护质量。认真贯彻《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对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完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对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注销登记备案,并将监督检查检验结果向全省公布。
九是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程序,严格监督执法行为。
十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报告、责任追究、诚信建设、安全投入以及安全运行状况分析等工作,并以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建筑安全监管模式与队伍建设课题研究》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课题研究》三个课题为契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项目管理、工程承发包、监管方式、教育培训等方面,不断完善全省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