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注重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效能
信息来源: 中国建筑业协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9-04-14 浏览:1765
日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定2009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点,要求注重提高建设工程监管效能,确保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率达到90%,力争创鲁班奖工程1~2项。
该省要求各地要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工程质量。一是以政府投资工程、住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突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廉租住房建设等重点工程的监管,加大监督和服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好建筑节能与工程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之间的关系,总结分析全省建筑节能状况,限制或淘汰一些不适应该省实际的建筑节能系统,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三是推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廉租住房全面实行分户验收。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分户验收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对分户验收中走过场、流于形式和弄虚作假的责任方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加强高风险工程质量监控点的监督。以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重点,加强深基坑、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钢结构等特殊结构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质量行为,防范其技术风险。五是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原材料质量、产品质量等的监管,督促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确保预拌混凝土的质量。
该省将力求做到以优质工程引路,提高工程使用功能质量。一是积极引导工程建设各方创建优质工程;二是加大对创优工程的培育和监督指导力度;三是加强企业质量管理队伍建设;四是继续做好江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编制规程》的宣贯工作。同时,该省还将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即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机构层级监管和业务指导;加强对监督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考核,培养一支“政治合格、技术权威、作风清廉、把关严格”的质监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