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广东建设信息网 信息提供日期:2009-06-09 浏览:1200
佛山市三水区投资人民币千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三水区检察院反贪局将全程介入监督,预防重点工程职务犯罪,打造“阳光”工程。
近日,三水区委办发布通知,区检察院将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纳入监督范围的重点项目包括由区级或镇级财政投资、投资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能源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信息系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社会发展项目等。
对于这些重点工程,三水区检察院反贪局将全程介入监督,为建设单位提供预防咨询和预防法律服务,制作职务犯罪防范指引,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程建设进行执法检查,及时掌握信息,发现问题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检察机关要依法对该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查处。